最新资讯: 2021年11月15日,欧盟委员会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(EU) 2021/1978,(EU) 2021/1979和(EU) 2021/1980指令,修订欧盟RoHS指令(2011/65/EU)中附件IV(医疗设备和监测/控制设备中对应限制的豁免应用)的相关豁免项,增加了45,46和47三项豁免。 具体更新如下: RoHS指令要求成员国确保投放欧盟市场的电气和电子设备(EEE)满足该指令附件II中列出的有害化学物质(铅、镉、汞、六价铬、多溴联苯醚、多溴联苯和邻苯二甲酸酯)。基于当前科技手段以及特定设备要求,对于某些特定电子器件、医疗器械及监测/控制设备制定了相应的豁免;同时也考虑到新技术新材料的出现,相关豁免也设定了相应的豁免截止日期。 RoHS指令涉及的产品范围相当广泛,几乎涵盖了所有电子、电器、医疗、通信、玩具、安防信息等产品,它不仅包括整机产品,而且包括生产整机所使用的零部件、原材料及包装件,关系到整个生产链。 欧盟电子电气设备的环保双指令WEEE和RoHS的同步实施,相信对绝大多数企业而言,最大的“杀伤力”是企业成本增加。CPST持续关注电子电气产品的技术法规更新及进展。 备注: 豁免,是指电子产品中某些材料可以暂时不符合RoHS指令的限量要求。RoHS2.0指令豁免清单分别列于2011/65/EU的附件Ⅲ和Ⅳ中,其中附件Ⅳ是专门针对医疗和监测控制设备应用的豁免条款,附件Ⅲ则是针对所有电子电气设备应用的豁免条款。 最长豁免有效期规则-2011/65/EU Article5(2) 对于2011年7月21日在附件 III 中所列的豁免,对于附件 I 中1-7,10 ,11类产品,最长豁免期限为5年,第8和9类产品最长豁免期限为7年,除非特别指出了更短的期限。 对于2011年7月21日在附件 IV 中所列的豁免,最长豁免期限为7年,除非特别指出了更短的期限。 豁免延期申请规则-2011/65/EU Article5(5) 更新的申请应在豁免期满前18个月前提出。 在更新决定出台前,已有的豁免保持有效。 豁免撤销过渡期规则-2011/65/EU Article5(6) 当一个豁免申请被拒绝或者一个豁免被撤消,该豁免的有效期最早在做出决定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,最迟在做出决定之日起18个月到期。 CPST建议:RoHS 豁免条款的更新对电子电气相关行业有较大影响,特别是部分被企业频繁使用的豁免条款是否会延期,可能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制程及经营活动。建议电子电气产品制造型企业持续关注RoHS豁免条款的更新进展,及时获取RoHS豁免相关的最新消息,开展供应链调查,以便豁免发生更新时能够及时应对。